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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恩难忘
发布时间:2019-05-27 来源:

史凤林老师,是我初入大学之时,引导我走进法学领域的老师之一。面对高深的法律理论知识、晦涩难懂的法律专业术语,作为大一新生的我,正是在史老师的法理学课堂上一步步摸索着这条对我来说还十分陌生的道路。在未入校园之前,常听人说起,大学的老师不同于高中,他们仅仅是在课堂授课,而不会在意你是否真的理解和掌握。然而,史老师打破了人们对于大学老师的刻板印象。两个小时的课堂,史老师总是争分夺秒,细致入微的为我们讲解法学理论知识。面对同学们的提问,史老师亦是耐心的解答。令我影响深刻的是,临近期末,史老师居然主动要求给我们加课,来解答我们在做题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虽然在大一时,我并没有和老师有过直接的接触,但是正是在老师细心认真的指导下,使我在法理学这门课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与史老师的真正接触,是在大二参加本科生科研训练的时候。正是在史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学会了如何开展一项调研,如何做调查问卷,如何进行数据分析,如何完成调研报告。在科研过程中,史老师还亲自带我们去平遥进行调查。在这一年里,史老师总是及时耐心的解答我们在科研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偶尔与其他同学谈起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让我们得意的并不是我们的项目做的有多么成功,而是我们有这样一位认真负责的指导老师。

大三的时候,史老师担任了我们毕业论文指导课的老师。每每上这门课时,我总是“痛并快乐着”。“乐”在于这门课教会了我如何从案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何构建一篇案例分析;教会了我如何进行论文选题,对论文进行构思;教会了我如何开展一项调研。而“痛”则是两个小时的课堂,我的大脑跟着老师的节奏飞速的运转,在老师的讲解中,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巨大差距。

正是史老师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耐心细致的教学方式,让我在大四选择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时早早的联系了老师,生怕别的同学捷足先登。在老师的指导下,我第一次尝试通过类型化的案例分析发现问题,确定主题。从论文的选题到最终的定稿,史老师在让我独立完成的同时,总是能及时的给予我关键性的指导,使我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收获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方法和技巧。

在教学领域,史老师近15年来先后主持法学本科专业必修课《法理学1》、《法理学2》,法学双学位专业必修课《法理学》、校本通识课程《 法治文明与现代公民意识 》,专业选修课《法学方法论》、《法学经典导读》、《司法考试辅导》;参与法学本科必修课《本科论文写作》、《新生研讨课》等课程的教学工作。主持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必修课《法哲学与法学方法》、《法学方法论》;主持法学理论硕士专业必修课《法理学研究》、《法律社会学导论》;主持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必修课《法理学》和《法律实践》课,主持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必修课《法理学专题》和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必修课《法理学专题研究》、《立法学》;参与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必修课《学位论文写作与社会调查》、在职法律硕士《法律援助实务》、《立法学》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史老师主持过国家级教改课题1项、省级重点教改课题1项、省级一般教改课题4项;参与省级教改课题7项;主编教材4部、参编教材2部;主编面向21世纪法学核心课程《法理学》教材(法律出版社2012年8月版)和《法学论文与社会调查指导》(中国法制出版社、2019年3月版)。他的教改成果专著《法学教育的理念与实践》先后获得省社科 “百部篇工程一等奖”(2007年)、“省2007年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二等奖”;教改专著《研究生教育的转型发展与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创新研究》获山西省第十次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018年);教改成果“地方综合大学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2008年)、主讲的本科《法理学》课程被评为新葡的京集团8814法学专业唯一的一门“省级精品课程”(2008年);教改成果“地方综合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获山西省2017年教学成果特等奖;他还通过研究实践形成了《法学专业案例教学模式》、《法律诊所教育模式》、《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课程实训方案》、《法学专业模拟法庭实训规则》、《法学专业职业基本能力实训方案》等13项教改成果。在《中国高等教育》、《亚洲教育》、《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报》、《吉林教育》、《教育理论与实践》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改论文20余篇。其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教学社会调查,近五年来完成各类教学教改问卷调查上万人次,进行教学访谈百余次,完成教改规划、方案设计论证20余项。2000年史老师担任法律系主任时主持的《法学专业模块课程体系改革》,因所在系参加省级教学评估优秀,教学改革成果突出,被山西省省直工委授予“五一劳动集体一等功”。  

在科研方面,史老师近15年来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主持省级纵向课题5项、省市级横向课题1项;参与国家项目5项,省级项目10多项;出版学术专著3部共61万字;并在《行政法学研究》、《中国司法鉴定》、《法学杂志》等国内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60多篇。

在社会服务方面,史老师主持完成山西省人大委托立法调研项目八项,其中《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四项立法报告被山西省人大采纳列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正式立法规划项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被山西省人大采纳列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预备立法规划项目;参与《山西省十三五脱贫攻坚中期评估报告》、《山西省十三五脱贫攻坚中期推进研究报告》、《山西省十三五脱贫攻坚八大工程评估报告》省级科研项目,成果调研报告被省扶贫办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纳。参加《晋中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活动,并独立完成第三章;参加《太原市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条例》的立法论证工作,并出具立法论证报告,被太原市人大常委采纳。

正是在史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我的必修课《法理学》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而我们的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也取得了校级优秀的成绩。在大三参加保研夏令营时,史老师毫不犹豫的答应为我写推荐信的举动更是令我十分的感激。如今的我已是一名大四即将毕业的学生,回首大学四年的时光,若没有老师的指导和帮助,若没有老师对我潜移默化的影响,则不会有今日收获满满的我。


作者:马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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