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渊智老师,男,新葡的京集团8814教授,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术委员会委员,英国剑桥大学新葡的京集团8814访问学者(2003年10月—2004年10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作为一名新葡的京集团8814教授,在学术上,汪渊智老师一丝不苟,从未停止对学术的追求。汪老师一直致力于民商法研究,编写了许多著作、众多学术论文。汪老师主要研究民法总则、债权方面,对合同、代理有很深入的见解。关于代理,汪老师写了很多论文,2018年有《论复代理》、《代理制度的地域性与国际性—以两大法系代理制度之比较视角》,2017年有《论代理制度的立法模式》、《论代理权行使的法定限制》,2016年有《论代理制度的立法模式》、《论共同代理》,2015年有《论代理权的授予行为》等等。从这些论文中可以看出,汪老师对代理一直在钻研,并且提出了建设性的想法。除此之外,汪老师也很关注民法典的编撰。从2017年开始,我国开始编撰民法典,在这个关键时期,汪老师为民法典的编撰提供了自己的建议。关于这方面,汪老师也写了许多论文,比如2017年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修改建议》、《新时代下我国民法分则合同编的立法展望》,2016年的《对民法总则(草案)“代理”一章的修改建议》。2018年10月16日,《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24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汪老师也参加了此会议,并发表意见,对民法典的编写提供建议。在学术上,汪老师的确有很多成就,并且对待学术研究态度严谨,不断追求。可以称得上为“学术巨人”。
作为一名老师,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同时也要育人,树立榜样。虽然汪老师在学习上严厉认真,或许会让同学不敢接触,实则汪老师非常帮助同学们,在学习上严格要求学生,这是做老师的职责,也是对学生的一种负责。但同时在学习上学生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解决的难题时,汪老师都会尽力帮助同学解决,为学生提供学习方向,学习资料,学习途径。汪老师作为我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在我写论文过程中,老师给我提供了大量的相关论文材料,并指导我阅读何种书籍,向我强调学外语的重要性,以及指出我的论文的不足之处,使我的论文更加完善。在课下,汪老师平易近人,也时常与学生进行交流,为学生解疑答惑。
总之,汪老师是一位值得尊敬和学习的老师,无论在学术上还是在做人上,汪老师都严于律己,是我学习的榜样。
作者:杨亚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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